(一)总则
1、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素质教育的主渠道。教学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2、在教学工作中,要以“三个面向”为指针,改革旧的保姆式的教学方法,代之以引导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要将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有机地结合起来,侧重点在于“学”。要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重视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的培养。
3、教学工作的任务是既教书又育人。教师要把二者和谐地统一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传授知识,指导学生学习“双基”,发展智力,提高能力,而且要促进学生的思想、品德、意志、情感、兴趣、行为和习惯的健康发展,发挥教学过程的多功能作用。
4、教师是学生的表率,教师应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加强师德修养,做到举止文明,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仪表端正,以高尚的师德和品质影响教育学生。
5、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是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和考查,必须环环相扣,环环落实。教师要努力练好基本功,积极优化课堂教学,改进教学方法,指导学生学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6、学校按教育部门颁发的课程方案开课,教师必须按教学大纲和规定教材进行教学。学校在开学前制订出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和课任教师应在开学第一周内制订教研、教学工作计划。
7、学科教学工作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教学主要内容、教材的重点和难点、本期教学的目的的要求、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教研教改的主要内容、教学进度安排。
8、教学工作计划在教学中具有指导性,一般不应轻易改动,必须改动,必须经业务校长批准方可实施。教师必须按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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