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书管理员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认真执行图书、阅览和资料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图书、资料、报纸、杂志的管理工作。
2、根据图书分类编目的要求,及时做好新书编目上架工作,并及时向师生推荐、介绍。
3、认真做好师生报纸、杂志、教学和学习资料的订阅和发行工作。
4、认真做好师生借阅图书工作,借阅或归还图书资料时,要及时登记或注销,账册要清楚,手续费简便、完善。要充分发挥图书和资料的作用。
5、要按月或按年,将学校订阅的各类报纸、杂志装订成册,以便查阅收藏。
6、学校的图书、资料,特别是各种工具书师生借阅后,要按期归还,不得为个人占有,要保证图书的流通,充分发挥图书的作用和效益。
7、图书室图书和财产,均应有详细帐册,年终获学年末,要与会计员或校财保管员对财产帐进行核对,要做到帐帐相符,账实相符。
8、图书室图书、资料、报纸、杂志非经总务处和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变卖、转让、赠送和销毁。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