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处任岗位职责
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各种影响学校工作的不安定因素。
安保处主任具体职责:
1、负责安全保卫处全面工作,主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上报。
2、组织本处室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出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全处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熟悉学校基本情况、治安情况和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情况。
5、每学年,每学期开始时,指导、督促学校各部门制定完善部门安全措施。
6、定期组织本处人员、协调相关处室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学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检查验收。
7、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工作:消防责任的划定,消防器材的检查更新,相关人员的消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隐患的整改督导。
8、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和校园常规活动、临时性活动的安全保卫。
9、负责与相关的安全保卫部门保持联系、沟通,组织全处人员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查破发生在校园内的各类案件。
10、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常分析治安形势,给学校领导当好参谋。搞好学校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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